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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2019年劳动保护法你需要知道的信息

 泰国已于2019年4月发布了新的《劳动保护法》第七版(B.E. 2562 N0.7)。新法于2019年5月5日起正式生效。为遵循国际标准及更好的保护劳工,新的劳动保护法,主要修改了以下方面的规定:

1. 关于遣散费的规定

新的《劳动保护法》对不同工龄的雇员遣散费做出新的明确规定:

(1)连续工龄为10-20年的雇员,其雇主要支付不少于300天,以最后工资标准计算的遣散费;

(2)连续工龄超过20年的雇员,其雇主要支付不少于400天,以最后工资标准计算的遣散费。这意味着,此类雇员的遣散费将大幅增加33%。

 新法对连续工龄10年以下的员工解雇,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新法同时还对与遣散费发放的有关事项作了补充规定:

· 雇员因犯同一项错误收到2次书面警告后被解雇,雇主无须支付遣散费;

· 雇主无故解雇雇员或书面警告次数未达规定而解雇雇员时,雇主须支付遣散费;

· 雇员无故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雇主可解雇雇员而无须支付遣散费;

· 雇主解雇未满120天工作时长(含试用期、周末和节假日)的雇员时,无须支付遣散费;

· 雇主对劳动合同期1年、到期后不续期的雇员,应支付不少于90天的遣散费;

· 雇主对临时性或季节性雇佣的雇员,无须支付遣散费;

· 遣散费按照“基本薪资+每月固定福利”为基准进行计算。

2. 女性雇员产假增加到98天

“新法”规定,女性雇员的产假为98天(旧法为90天),包括周末、公共假期以及分娩前的预约产检时间。雇主须按雇员的最新工资标准支付不少于45天的薪资。

3. 雇员每年可享受3天带薪“必要事假”

“新法”规定,雇主每年至少应向雇员提供3天带薪的“必要事假”。但对于“必要事假”的界定由雇主确定。

4. 雇员工作岗位变动通知

雇主若将雇员现时的工作地点变更至新的或其他现有的工作地点,应在变更前连续30天在明显地点张贴变更公告或通知。雇员若因变更会明显影响其工作或生活方式或影响其家庭,而不愿变更的,须在雇主公告发布后30天内书面通知雇主。雇员若因此而遭解雇,有权获得公司支付的遣散费。

5. 雇主变更须取得雇员同意

在雇主发生变更,包括雇主因经营业务改变或其所属雇员从一个董事变更到另一个董事,以及雇主与另一个法人机构发生股权并购导致产生新的实体时,雇主须征得将被转让员工的同意。 新雇主将承担前雇主对转让雇员的所有权利和责任。

6. 暂停营业期间雇主应支付雇员75%的工资

若雇主有必要因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部分或全部暂停业务,雇主须在整个暂停期间向雇员支付至少75%的日工资。此类支付应在雇员的工作地点进行。若需在其他地方或通过其他方式付款,则必须获得雇员的同意。

7. 按年利率15%支付延迟付款的相应利息

对于雇主以代通知金方式拖欠雇员的工资,雇主暂停运营期间应支付的工资,或根据“劳动保护法”应付雇员的其他款项,雇主须按年利率15%支付违约金额的利息。

8. 性别平等

雇主对从事相同性质、相同质量、相同数量或者相同价值的劳动的男女职工,须按照相同的标准支付工资、加班费、节假日工作报酬和节假日加班报酬。

9. 处罚规定

新法对不遵守新的《劳工保护法》规定的雇主的处罚条款也进行了修订,将其扩大到新的修正案。若雇主不遵守规定可能会导致严厉的处罚,因此雇主须彻底审查其与雇员的雇佣协议和工作规则,以确保新规则能够得到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