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投资促进法中对机械及设备的定义,机械清单是指项目需使用的所有机械名单,是促使生产力和生产过程能达到获得投资优惠项目生产要求的机械。这些机械项目包括机械的零件、配件、工具、用具以及用于建造工厂的厂房结构预制件、模具、模具零件、夹具等。
各项目进口机械的期限为30个月,从颁发投资优惠证书之日开始计算(本条款不适用于投资规模(不包括土地价格和流动资金)高于5亿泰铢以上的项目)。
进口的机械及设备必须是在泰国国内无法生产或组装的机械及设备,并且获得免除或减少进口关税的机械及设备类别,必须是直接用在获得投资优惠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机械设备,即从产品设计、生产为产品、检测和控制产品质量,一直到将产品运送至交通工具上。仅依据机械的实际安装使用进行审查。
针对非直接用于生产过程、但也是获得投资优惠项目所必须使用的机械设备, 例如:
—机械的零部件和配件,例如机械内的钉子、螺丝钉、电线,购买时连同机械整套购买,无法拆分出来。这些零部件和配件同机械一样可获得免除或减少进口关税的优惠。
具体申请流程
1.提交机械项目清单的审核
首先需向投资者俱乐部协会(IC)申请用户名和密码,以进入 eMT 系统。并且参与系统的员工培训。之后就可以通过 eMT 系统递交机械和设备清单.
这一过程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 流程图 / 目录
- 已经进口的机械清单(如有)
- 旧机械的功效担保书(只针对旧机械)
- 公司的机械清单申请书(F-IN-MS-01)
2. 通过审核后,需申请机械放行出口
办理流程:60个工作日